西乌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09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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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9年5月5日至6月5日,旗委第二巡察组对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19719日,向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严肃指出我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客观中肯的意见建议和明确的整改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坚持请示报告,主动承担整改任务。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正确认识、认真对待巡察反馈问题。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向旗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巡察反馈有关情况,并表示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二)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金团结同志担任组长,机关党组其他成员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旗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和意见建议有关事宜,并严格按照旗委巡察办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报告巡察整改情况,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三)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2019730日,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第28次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旗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西乌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了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能够短期见效的抓紧推进,需要长期坚持的健全制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19912日,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第31次会议,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梳理了整改情况,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2019108日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向旗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旗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旗委第二巡察组对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意见共7个方面11项问题,分解细化为32项具体整改任务,认真抓好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机关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组会议研究业务工作多,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少。2015年至2019年期间召开党组会议51,无专题研究党建工作。 

  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19717日,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第27次会议,修订完善了《西乌珠穆沁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试行)》,立足机关党组工作实际,确保每季度至少召1次党组会议 

  2各委员会无创新办法,缺乏工作积极性,存在“退二线”想法,在协助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方面仅依靠上级部署,每年只开展几次调研,对分管领域业务监督不到位,发挥作用不充分。2013年以来除调研报告材料以外均无任何其他业务工作档案。 

  一是进一步强化各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能,充分调动工作委员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其职能作用2019,旗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对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二是旗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民侨工作委员会配合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执法检查,并分别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三是为加强对苏木镇人大的联系和指导,旗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组成调研指导组对全旗7个苏木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四是为进一步提升全旗人大代表整体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旗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协助常委会举办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暨党性教育培训班1期。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3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材料审核把关不到位。2016年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有请示、无批复,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上未签字、盖章;2016年“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请示(西常办〔2016〕号)落款为2015129日;4名机关党组成员不同年份述职述廉报告内容相同。 

  一是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办公室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前,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金团结对党组成员的检视剖析材料和党员个人的发言提纲进行了2次以上审核,所有材料通过审核后经请示旗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步骤于20191210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于2019128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对4名不同年份述职述廉报告内容相同的机关党组成员进行谈话,责成作出书面检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抓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 

  4)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事项。 

  2019530,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第25次会议,研究制定了《西乌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2019823日,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第30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听取了旗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就2019年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5)大部分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概念模糊。 

  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支部组织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意识形态工作学习读本》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深刻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抓好理论学习。 

  6)2名党组成员2017年与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个人心得体会相同。 

  责成相关机关党组成员作出书面检查。 

  7)2018年以来理论中心组仅安排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内容。 

  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和载体,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专题党课的形式,引领机关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列入2019年度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2019510日下午,邀请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乌日罕同志围绕《党的基层组织如何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主题进行了专题党课辅导,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了学习。 

  (8)党支部2018年学习计划中未列入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等内容列入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支部2019年学习计划深入开展学习,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 

  4理论学习不扎实。 

  (9)机关党组抓理论学习不深不实,党员干部均未撰写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在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心得体会。

  巡察整改以来,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切实强化理论武装,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2019年共开展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大攻坚战”的重要论述,庆祝新中国成立70年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文件精神等学习内容,组织机关党组成员撰写了学习十九大报告精神心得体会。 

  (10)1名党组成员在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召开之前撰写了学习贯彻本次会议心得体会。 

  该名党组成员在打字过程中误把201611月写成201511。机关党组书记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机关党组成员撰写心得体会的审核把关。 

  (11)21名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核心价值观等党的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准。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支部组织开展了2次理论测试,通过测试党员干部较好的学习掌握了党的最新政策理论,更好的领悟上级党委各项决策,发挥了理论武装在推动机关工作应有的作用。 

   (12)巡察期间对18名党员干部进行理论测试,4人不及格。 

  狠抓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2019年开展集中学习34次。 

  (三) 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 

  (13)“三会一课”工作安排部署不认真,无计划、总结,记录不全。 

  机关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安排,并指定专人做好《全程纪实册》。 

  (14)2015年机关党组学习计划和党支部学习计划内容相同。 

  2019年紧密结合机关党组和办公室党支部实际,分别制定了学习计划,确保学习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5)20179月份与10月份讲党课课件内容完全相同。 

  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讲党课的重要性,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实际,亲自撰写党课稿,坚决杜绝照搬照抄。2019年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支部书记金团结围绕《学习2019年全国两会精神》和《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建新功》等内容讲党课。 

  6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强。 

  (16)党组成员、普通党员深入帮扶嘎查、社区调查研究少,共驻共建工作抓而不实,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组织党组成员、普通党员经常深入巴彦胡舒苏木萨如拉努图嘎嘎查,切实做好入户调研走访、政策宣传、牧业普查、嘎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及鼠疫防控等工作,积极落实党员“承诺践诺”工作。2019年,慰问贫困户4户、送去价值2008.00元慰问金及慰问品。二是深化社区共驻共建活动,积极开展联系网格、包联小区工作。加强与社区的联系沟通,签订共驻共建协议,开展扶贫助困和志愿服务等活动。2019年,组织在职党员深入共驻共建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2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鼠疫防控宣传活动2次;参与社区“点亮微心愿、助力微梦想”爱心志愿活动,帮助4个困难群众实现微心愿;慰问困难群众4户、送去慰问金及慰问品共计4206.00元。 

  (17)部分党员对帮扶嘎查情况不关心不了解。 

  支部党员经常深入帮扶嘎查牧民群众中,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实地了解民情民意。年内,深入帮扶嘎查开展政策理论宣传、牧业普查、结对帮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鼠疫防控等工作累计120余人次。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巴根那、副主任包连成、办公室主任金团结以及第一书记深入帮扶嘎查实地查看通电情况,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通电项目。 

  (18)2018年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承诺卡中承诺内容完全相同。 

  按照旗委组织部要求,深入开展联系网格包联小区工作,认真落实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制度,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支部与社区签订了共建协议,21名在职党员结合个人实际,填写了联系服务卡后到社区报到,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主动参与社区管理服务。 

 (四) 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7出台文件材料把关不严。 

  (19)查阅资料中34份文件材料不规范。 

  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研究制定了机关公文审核制度,起草的公文,先由拟稿人自行审核,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由办公室核稿后将拟发公文呈送主管主任签批,严格审核把关各类发文。 

  (20)2017年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计划中多次出现,“我镇”、“镇党委负责”、“党委政府职能”、“镇干部”、“股室”等字样。 

  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按照公文审核制度,严格审核各类材料,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21)4名机关党组成员学习党章党规心得体会中出现,“市委”、“村委妇女主任”等与工作无关表述。 

  一是通过自查确定相关人员责任,责成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按照公文审核制度,严格审核各类材料,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8机关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 

  (22)日常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制定的机关制度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外出报备不及时,未填写去向,存在迟到早退现象。 

  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学习贯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乌旗机关(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机关各项制度,使各项制度更具可操作性,严格执行《西乌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和《西乌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考勤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23)3名工勤人员无具体工作分工,2名工作人员自20155月份借调长达4年以上。 

  一是合理安排人员分工,确定工勤人员职责,充分发挥了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二是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借调工作人员事宜,严格办理公务员借调手续,得到旗委组织部批复。 

  (24)开会期间随意出入接打电话、交头接耳等现象依然存在。 

  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严肃会纪、改进会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查找在会风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整改,进一步树牢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推动会风会纪明显好转。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积极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会议氛围。 

   (25)2018年之前公务用车无派车单。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西乌珠穆沁旗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车辆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和《西乌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认真填写派车单。 

   9机关制定制度漏项、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 

   (26)机关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中无干部任免事项。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机关党组工作规则,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范围和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采取党组会议的形式一事一议,抓好制度落实,做好机关党组会议记录。2019年,机关党组共召开会议39次,研究决定事项101个。 

  (27)2018年之前财务支出未落实重大资金联审联签制度。 

  进一步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健全完善了重大资金联审联签制度,切实规范费用报销审核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确保支出行为合规、票据真实有效、审批手续和附件齐备。 

  (28)凭证存在发票上无领导签字、记账凭证内容与发票内容不符、记账凭证金额与原始凭证金额不符、记账凭证后面无附件等财务制度不规范现象。 

  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各类记账凭证,杜绝记账凭证内容及金额与发票内容不符的现象发生。 

 (六)夺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方面 

  10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29)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不够、措施不实,机关党组未对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无风险防控措施台账。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出台廉政谈话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做好防控风险评估工作,努力营造勤奋工作、务求上进的良好工作氛围。 

  (30)2016年、2017年度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会议上的讲话内容相同。 

  通过自查确定相关人员责任,责成作出书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按照公文审核制度,严格审核各类材料,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31)2016年党风廉政“六进”活动方案中多次出现“西流河镇”、“西流河一中”、“二中”等无关内容。 

  通过自查确定相关人员责任,责成作出书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按照公文审核制度,严格审核各类材料,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七)针对自治区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面 

  11对自治区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 

  (32)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中4个共性问题的整改不充实,未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未制订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是进一步深化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建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抓好整改。结合旗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实际,分别建立学习制度,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学习研讨。2019年,旗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20次、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12次。三是对人大门户网站进行全面体检,对网站的各类板块和栏目及时进行调整、更新和完善。制定了《西乌珠穆沁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门户网站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网站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责任人。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员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对党忠诚老实,引导机关党组和办公室党支部把党内集中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五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出台了《西乌旗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和《西乌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坚持每月召开1次党组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或听取党建工作汇报,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经过几个月的集中调度、集中整改,解决了机关党组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履职担当,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全面查漏补缺、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着力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机关党组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管党治党作为“最大政绩”牢牢抓在手上,知责明责,尽责负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时刻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深入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跟踪问题整改,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对已经完成的10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同类现象绝不再发生;对1未完成任务,对照整改举措、整改时限,紧抓不放、持续推进,于202069日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努力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三)坚持深化巩固成果。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工作持久深入,扎实有效。坚持标本兼治,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完善机关各类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79-3522403 

  电子邮箱:xwqrdb@163.com 

    

                                                               西乌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