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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概况
人大简介
   1946年至1953年为各界人民代表大会阶段,这一时期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共召开西乌珠穆沁旗各界人民代表大会6次。

1954年3月30日至4月3日东部联合旗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出席代表149名,实际出席代表118名。会议选举产生旗人民政府组成人员15人,出席锡林郭勒盟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8名。1955年6月10日至14日、1956年9月下旬,先后召开东部联合旗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56年撤销原东部联合旗分为西乌珠穆沁旗、东乌珠穆沁旗,将浩齐特左旗与乌珠穆沁旗右翼旗合并为西乌珠穆沁旗。1957年7月15日至18日西乌珠穆沁旗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1958年11月16日至19日、1960年12月7日至10日、1962年8月11日至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会议、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会议、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63年10月12日至15日西乌珠穆沁旗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巴音乌拉镇(今巴拉嘎尔高勒镇)召开。

1963年至1981年由于极左思想影响和“文化大革命”动乱,西乌珠穆沁旗人民代表大会受到严重破坏,到1981年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恢复、西乌珠穆沁旗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成立,整整中断了18年。

1981年3月9日至11日西乌珠穆沁旗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旗政府所在地巴音乌拉镇(今巴拉嘎尔高勒镇)召开,会议决定设立西乌珠穆沁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办公室、研究室),配备工作人员13人。

1981年全国县(旗)、乡(苏木镇)实行直接选举,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西乌珠穆沁旗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次,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召开1次,主任会议按照规定不定期召开。1981年至2014年共换届9次,召开人民代表大会32次。

西乌珠穆沁旗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中共西乌珠穆沁旗委的领导下,围绕全旗改革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进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旗进程,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做出了积极贡献。

监督工作。根据《监督法》的规定,组织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先后对全旗教育、卫生、就业再就业、住房保障、黄牛改良工作、牧民收入、牧区治安与草原执法、安全生产、校安工程建设、煤炭生产企业和谐矿山建设、矿业秩序整顿、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50余次;对《代表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草原法》《水法》《义务教育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调研、执法检查90余次;配合上级人大就《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草案)》开展了立法调研,修改调研工作;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法》《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盟人大工委工作条例》的修订广泛征求了意见。

人事任免。坚持把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原则相统一,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和任职后监督工作,保证了旗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为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截至2015年12月,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20名,免职235名。

代表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代表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2000年以来,旗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人大代表380余人(次)赴我盟先进旗县、区内外先进地区学习考察了嘎查集体经济、畜牧业产业化、“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新牧区建设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切实拓宽了代表视野。根据自治区人大和盟人大工委安排,先后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苏木镇人大主席90余人(次)参加了自治区人大、盟人大工委组织的人大理论和代表履职培训。加强闭会期间与代表的联系沟通,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议案、建议督办等活动。同时,通过发放寄送报刊、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帮助代表掌握各种信息,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4年10月,旗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开展“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的意见》,在全旗范围内创建“人大代表之家”,为代表开展活动、联系选民提供固定场所,搭建履职平台。

自身建设。旗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在工作实践中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在不断学习中提高能力和素质,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敢于担当、作风清廉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截至2014年底,建立健全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办法23项。机关内设机构不断得到完善和加强,由“一办三委”增加至“一办五委”,注意发挥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作用,支持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同苏木镇人大的联系与沟通,经常深入苏木镇开展调查研究,坚持苏木镇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注重发挥苏木镇人大对旗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