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珠穆沁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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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组织与会人员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西乌珠穆沁旗监察委员会关于加强监察人员管理监督情况的报告》和《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增列2021年度暂付款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宜,决定免去郭利红同志西乌珠穆沁旗司法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王芳同志为西乌珠穆沁旗司法局局长;决定接受包雪松同志辞去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决定任命天山同志为西乌 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职务。
会上,新任职的2名同志面向国徽,在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巴根那的监誓下,在与会人员的见证下,进行了宪法宣誓,并作了表态发言。巴根那要求,新任职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站在政治的高度和事业发展的大局,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新的工作岗位,自觉肩负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光荣使命,推动旗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要牢固树立团结协作意识,发挥好领导班子的核心和表率作用,健全完善班子工作分工、议事决策程序,切实增强干事创业的凝聚力,确保各项工作不脱节、不断档;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倾听群众呼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自觉接受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切实回应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切,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纯洁党风政风、净化从政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还研究了补选西乌珠穆沁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事宜,审议通过了《西乌珠穆沁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代表的议案》《关于西乌珠穆沁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工作实施方案》和《西乌珠穆沁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